發(fā)布日期:2011-09-19
信息來源:
從2010年的初試鋒芒到今年的日臻多元化,越來越多的政法機關和官員第一時間進駐微博,“微博問政”已在集納民意、搜集線索、發(fā)布案情、傳播法治理念等方面發(fā)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今天,你‘織圍脖’了嗎?”
網民們發(fā)現(xiàn),這句“很潮很親切”的打招呼方式,已經常能從政法機關工作人員口中聽到。隨著廣東肇慶警方去年2月底在網上首開微博,直播“警察故事”引發(fā)“圍觀”后,全國各地政法機關利用微博與網民良性互動的大幕已悄然拉開。
4月11日,檢察日報社正義網絡傳媒研究院發(fā)布2011年第一季度《政法類微博影響力報告》,對公、檢、法、司在內的各級政法機關、政法官員利用微博這一新興媒體工具汲取網絡民意、宣傳法治理念的現(xiàn)象進行了客觀梳理。
從2010年的初試鋒芒到今年的日臻多元化,越來越多的政法機關和官員第一時間進駐微博,“微博問政”已在集納民意、搜集線索、發(fā)布案情、傳播法治理念等方面發(fā)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政法機關開微博漸成風氣
如果2010年被稱為“微博元年”,2011年則是“微博爆發(fā)年”。據一份報告顯示,2009年我國微博注冊用戶只有800萬,2010年底達到7500萬,而今明兩年我國微博注冊用戶預計將達到1.45億和2.4億左右,增長速度創(chuàng)下中國互聯(lián)網應用發(fā)展之最。與此同時,政法機關及政法官員開微博的現(xiàn)象也越來越普遍。
2010年3月1日,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qū)檢察院注冊開通了自己的微博,成為全國第一個開通官方微博的檢察院。截至2011年4月24日,北京警方開通的“平安北京”,微博粉絲數已突破107萬。
“政法機關及政法官員開微博總的來說是一個好現(xiàn)象,司法要獲得民眾的認同和接納,輿情溝通是必備的基礎和渠道。”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副教授吳丹紅的微博上已經有了3萬多的粉絲,“微博作為一種快捷的迷你型博客,讓更多的使用者通過網上發(fā)布即時消息與他人進行一對多的互動交流。從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上網回答網民提問,到政法機關上網開微博,政府與群眾互動的方式已經與時俱進地走入了網絡時代。”
濟南警方通過微博成功救助“網上直播自殺”的女網友,北京市公安局通過微博實時公布“肖傳國‘錘擊’方舟子”案偵辦進展情況等等,公安微博在政法類微博中顯得獨樹一幟。正義網絡傳媒研究院發(fā)布的“政法機關微博問政熱度排行榜”顯示,公安機關在利用微博與民眾互動方面,走在其他政法機關的前列。
正義網絡傳媒研究院執(zhí)行院長王琳認為,回望“微博元年”,不乏政法機關的身影,尤其是公安微博成了網絡時代警民互動的標本。在此之前,無論是新聞組、BBS、博客等等,都很少看到規(guī)?;恼C關進駐。政法微博的出現(xiàn),使得政法機關放下了身段,成了與網民一樣的“用戶”,在微博上加入互動元素并能日常更新,完全脫離了舊有外宣模式,這本身就是一種進步。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建偉向記者列舉了政法機關及政法官員開微博的幾個好處:一是自覺運用當下最便捷的溝通手段作為整頓衣冠的鏡子,彌補了傳統(tǒng)溝通不及時、不通暢和信息普及面較狹窄的不足;二是了解社會對于司法和執(zhí)法的意見,特別是傾聽年輕一代對法治方面的看法,作出有效率的反應,澄清誤解,表達歉意,避免發(fā)酵和形象受損,起到危機公關的效果;三是對微博中反映的違法犯罪情況,作為立案來源,有利于國家刑罰權的落實和社會秩序的維護;四是對社會治安新出現(xiàn)的情況,及時發(fā)布案情,發(fā)動群眾,對社會廣泛關注的案件,以微博形式及時發(fā)布信息,滿足社會知情權的需要。
微博不是走秀,“裝腔作勢”會遭“板磚”
今年兩會期間,有超過700名全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熱衷“織圍脖”,微博問政成為今年兩會民眾參與國是的新興渠道。隨著微博影響力的擴大,越來越多的各級政法機關及政法官員也加入使用微博的行列。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防城港市檢察院副檢察長何文凱在微博上熱心幫助受害博友,受到網民廣泛贊譽,兩個月來,每天他的微博里都有近1000名“粉絲”加入。目前,何文凱的網絡“聽眾”已近10萬。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品新認為,政法機關及官員開微博是司法走向的大勢所趨。“微博為政法官員和普通民眾的平等溝通提供了很好的舞臺。但還需注意的是這種溝通和開放式思維的‘度’,不斷磨合,找準定位很重要。”
“微博打開了一個化解矛盾、溝通信息的渠道,有利于司法得到理解。但弊端在于微博是非常個人化的空間,沒有上下班時間,容易造成公私不分,甚至會造成司法權力尋租、審判秘密泄露等不利情況。今后應該在微博上區(qū)分職務行為和個人行為。”吳丹紅坦言,開微博的機關或個人身份是雙重的,在現(xiàn)實中是職能部門和工作人員,而在微博上又是網友,自身定位和民眾期待有落差。如果以司法機關的名義發(fā)微博,可能會官味兒十足;如果以個人名義“發(fā)微”,就能讓網民感受到親切的“街坊味兒”。他同時提醒,“裝腔作勢”可能遭遇拍磚,平等傾聽才能受人“關注”。
政法微博,實用性比新鮮感更重要
在微博出現(xiàn)之前,博客曾經部分承擔了收集社情民意的任務,一些政法機關也推行過“博客問政”,但堅持下來的則是少之又少。“博客問政”受寵又忽然失寵,讓網民擔憂這些追逐新興表達形式的“問政”是否僅僅是迎合技術新鮮感的權宜之計。
王琳表示,最終要以政法微博的實用性效能來判斷其命運。在政法輿情危機頻發(fā)的當下,政法微博作為一個普法、說理、解釋及應對的載體,確是一種重拾司法權威和公信的良好渠道。“但需要明確的是,如果政法微博僅僅立足于此,那么政法微博最終也將隨著新鮮感的消失而淡化,甚至消亡。”
劉品新說:“利用微博、Facebook論壇等新興的網絡交流工具進行司法信息公開方面的探索,課題本身就很新,國外也沒有成功經驗可借鑒,只能是先試,再總結。”他建議有關部門在時機成熟時可制定一些有效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
“近年來,不少地方政府的網站因缺少維護和更新,形同虛設,成了‘睡眠網站’、‘空殼網站’。但愿法院微博不會重蹈這些政府網站的覆轍。”《人民法院報》副總編趙翔提醒道。
吳丹紅也表示,希望開微博不是作秀,而是為老百姓切實解決一些問題。“我覺得檢察院和法院的微博可以多做一些普法的工作,例如很多網民對李啟銘案、藥家鑫案的定罪量刑有疑問,甚至有人在未判決之前以訛傳訛,判決之后又誤解甚至惡意攻擊司法機關,這些都需要司法機關耐心地做解釋工作。其實微博只是形式,網民真正在意的是實質內容。從這個角度,已經開通微博的政法機關,都應善意面對批評、真誠集納民意,使這個平臺的作用最大化、長期化;同時,人們也希望更多部門采用各種形式的互動平臺,在構建服務型政府、提高執(zhí)政為民水平上不斷邁出新步伐。”
信息來源:中國平安網——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