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日期:201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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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孟建柱部長簽署命令(公獎字[2011]104號),追授山東省濟南市公安局天橋區(qū)分局成豐橋派出所原所長蓋繼綱同志“全國公安系統(tǒng)二級英雄模范”稱號。
蓋繼綱同志自1986年參加公安工作以來,牢記并努力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忠實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職責,愛崗敬業(yè)、頑強拼搏,秉公執(zhí)法、無私奉獻,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業(yè)績。特別是2008年4月,擔任新組建的成豐橋派出所所長后,他以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全身心撲在工作上,處處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在積極做好治安管理工作的同時,不斷改進群眾工作方法,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先后協(xié)助有關部門成功處置各類矛盾糾紛80余起,為維護轄區(qū)社會治安穩(wěn)定、保障人民安居樂業(yè)作出了突出貢獻。
在他的帶領下,成豐橋派出所在短短兩年時間里,從三級所一躍成為全國一級派出所,并多次受到上級表彰。他心系百姓,一心為民,滿腔熱情地為群眾做好事、干實事、解難事,被群眾稱為“暖心人”、“主心骨”,贏得了廣大群眾的高度贊譽。他曾榮立個人三等功2次,并多次受到嘉獎。
2010年12月8日上午,蓋繼綱同志因勞累過度,突發(fā)心臟病,暈倒在工作崗位上,經(jīng)搶救無效,不幸犧牲,年僅44歲。
蓋繼綱同志生前工作照
信息來源:人民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