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日期:201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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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宋曉暉 通訊員 肖軍 馬倩倩)山東汶上縣的小劉做夢也沒想到,僅僅發(fā)了個郵政專遞,自己的一起欠款糾紛就在章丘法院得到了迅速解決,并順利拿到了欠款。幫助小劉解決難題的,是章丘法院推出的小額案件速裁機制。
小劉曾在章丘打工,回到老家后,雇主一直未支付其2000余元的工資,有心到章丘打官司,來回食宿、交通費也要幾百元,算來算去不劃算。抱著試試看的態(tài)度,小劉撥通了章丘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的電話,向工作人員敘述了案件過程和自己的訴求,在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小劉把起訴狀、證據(jù)等訴訟材料寄送至章丘法院,承辦法官經(jīng)過審查,電話告知小劉可以選擇速裁程序解決糾紛,小劉欣然接受。法官與被告取得聯(lián)系后,第二天被告便將欠款通過銀行打入原告賬戶。就這樣,原本以為討還無望,結果兩天時間就拿到了欠款,小劉在電話里不停地向法官表示感謝。
小額案件速裁機制是章丘法院推出的一項司法改革措施。今年以來,為方便當事人,縮短訴訟周期,降低訴訟成本,章丘法院制定了章丘法院速裁案件操作規(guī)程,安排專人負責小額案件速裁工作。速裁程序按照當事人自愿、調解為主、簡便審理的原則,主要適用于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當事人對爭議的糾紛沒有原則性分歧的案件。法院經(jīng)過審查,對適宜通過速裁解決的案件,經(jīng)雙方當事人同意,即可啟動速裁程序,當事人可以即時到庭解決糾紛,不再預留舉證期限和答辯期。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以及證據(jù)材料,法院可以通過電話、傳真、捎口信、速遞、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被告,并向其告知調解或開庭時間。速裁機制使一些爭議不大的案件能夠得到快速、及時的處理,既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也有效節(jié)省了司法資源。
自速裁機制實行以來,章丘法院已通過速裁程序處結案件97件,標的額1100萬元,案件平均處理周期15天,贏得了越來越多當事人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