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日期:201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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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韓磊 通訊員 毛旭東)10月7日18時50分,正在值班的事故中隊民警蓋戈、李剛接到指揮中心指令:一輛三輪車與一輛電動自行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電動自行車駕駛員受傷欲報警,三輪車駕駛員搶走傷者手機,駕車逃逸。
受害人稱,事故發(fā)生在當(dāng)天下午17時左右,他駕駛電動自行車沿104國道由東向西行駛至楊莊路口時,突然感覺肋骨被從左后側(cè)過來的一個硬物搗了一下,然后連人帶車一起向右前方摔了過去;等他稍稍喘息,撿起手機還未撥號,就被一個人一把將手機抓去,踹了他幾腳發(fā)動起三輪車就向西逃跑了。受害人描述不清對方的具體容貌,只記得對方是黑乎乎的四方臉,穿的是黑色上衣和黑色褲子,三輪車上拉了一車廢品。
經(jīng)過走訪排查,民警抓獲嫌疑人曾某。經(jīng)詢問,曾某承認肇事后逃逸的全過程。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