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日期:201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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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韓磊 實習生 侯月)一女三男,糾糾纏纏,是為錢還是為情?近日,長清警方處理了一起因不正當男女關系引發(fā)的糾紛。警方提醒廣大市民尤其是女性一定要潔身自好,不要為了金錢為了利益而迷失自己,最終走向違法犯罪的道路。
小兩口“有實無名”
5月14日晚,長清區(qū)公安分局東關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女子報警稱,在轄區(qū)一旅館內其丈夫被人打了,現(xiàn)生死未卜。民警到達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報警人正與一男子在一起,該女子見到民警后立即向民警反映,就是其身邊姓張的男子與另一名姓馬的男子將其丈夫打傷后,帶其到長清來的。這一混亂的關系讓民警摸不著頭腦,于是將二人帶回了派出所。
經(jīng)詢問了解到,該女子姓孟(23歲)家是外地的,現(xiàn)在濟南某醫(yī)院附近租房住,該女子對象姓劉,劉某家也在外地,兩人來濟南打工時認識,認識后感覺挺好,沒過多久兩人就在一起了,后來孟某為劉某生了一個兒子現(xiàn)在已經(jīng)8個月大,但是兩個人一直沒有領取結婚證,就這樣做起了有實無名的夫妻生活。
為錢上演荒誕劇
4月的一天,孟某與劉某到勞務市場找工作,認識了在附近開出租車的馬某和張某,幾人就此結識。后馬某又幫助孟某夫婦找便宜的出租房,且與馬某、張某的住處很近。有一次孟某在去馬某家中時,馬某提出要與孟某發(fā)生關系,孟某沒拒絕,反倒是提出只要馬某給錢就可以,于是兩人第一次發(fā)生了關系,后來張某知道后也提出了同樣的要求,孟某收到錢后也沒有拒絕。第二天兩人又來到孟某家中與其再次發(fā)生關系。
劉某知道孟某與馬某、張某二人發(fā)生不正當關系后,非但沒生氣,反倒是等馬某、張某再次來家玩時提出了只要給錢就可以讓孟某繼續(xù)和馬某、張某保持不正當關系。但馬某、張某覺得劉某家庭條件差,不如讓孟某直接離開劉某做其二人的“媳婦”。但劉某堅決不同意,馬某又開始做孟某的工作,孟某竟然同意了。隨后馬某、張某再次提出與孟某發(fā)生關系時,劉某堅決不同意,馬某、張某為此十分生氣。
起糾紛悔之晚矣
幾天后,孟某和劉某在一餐館吃飯時巧遇馬某、張某,隨后四人一同吃飯后相約唱歌。“小兩口”上車后,被拉到一半山腰,馬某停車后拉著劉某說去摘桃,因言語不和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馬某與張某將劉某打倒在地,隨后二人開車將孟某帶至長清。
到長清后,孟某擔心“丈夫”情況,以要買東西為由支走馬某,又趁張某不注意,撥打了110報警電話。通過民警多方查找,劉某通過電話向其“妻子”孟某表示自己并無大礙,已自己回了家。由于是自己及“妻子”的貪婪才釀成了今天的苦果,劉某希望“妻子”不要報警。目前,雙方當事人均要求公安機關不予處理,雙方自行協(xié)商解決。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